【MyGoNews廖賢龍/臺北報導】內政部營建署表示,我國自2006年起主動選取大規(guī)模公有土地居多的地區(qū),由政府主導規(guī)劃發(fā)展定位及開發(fā)模式後,引進民間實施都市更新事業(yè),截至目前,已有9案公告招商,15案預計於2011年底前公告招商。
目前9案公告招商中,桃園市東門市場已評選出都市更新事業(yè)實施機構,正辦理議約簽約作業(yè),投標金額6.81億元,預估投資開發(fā)金額約16.41億元?;』疖囌爵呶鞫魅a頭(第一期)已進行第一次辦理公開評選實施者,尚在公告招商受理期間。
其餘的7案都經過招商流標:北市舊士林市場、基隆市和平島東南側水岸、永和保安路口大陳義胞地區(qū)、中壢市新明市場、桃園市正發(fā)大樓、臺南市運河星鑽特定專用區(qū)、宜蘭縣蘭城之星更新開發(fā)計畫(第一期),這7個案件招商流標後,目前正由各地方政府進行招商條件檢討,評估辦理再招商的可行性。
2010年12月底止已公告招商的都市更新地區(qū)
案名 | 開發(fā)方式 | 最近一次招商日期截止日 |
臺北市舊士林市場 | 權利變換(A1) | 2009.6.1 |
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(第一期) | 設定地上權 | 2010.11.8 |
基隆和平島東南側水岸 | 權利變換 | 2010.9.30 |
永和保安路口大陳義胞地區(qū) | 權利變換 | 2010.8.16 |
中壢市新明市場 | 整建維護 | 2010.9.7 |
桃園市東門市場 | 權利變換 | 2010.4.20 |
桃園市正發(fā)大樓 | 權利變換 | 2010.1.7 |
臺南運河星鑽特定專用區(qū) | 權利變換 | 2010.6.307 |
宜蘭蘭城之星開發(fā)計畫(第一期) | 設定地上權 | 2010.8.12 |
資料來源:內政部營建署